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进度安排,为强化教学质量监控,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依据《成都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考核办法》(校教字[2011]10号)(见附件1),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所有任课教师。
二、考评办法
1.总体考评办法按照《成都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考核办法》文件要求进行考评,各教学单位对教师的考评按照各单位制定的考评细则进行考评。
2.学期末组织开展学生网上评教,评价结束后,教务处负责统计数据发于各教学单位;学院评价及网络教学平台建设评价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考评。
3.各教学单位在2019年7月12日前根据《各教学单位2018-2019-2学期教师教学任务表》(附件2表1)完成对各任课教师网络教学平台的考核(附件2表2),各教学单位网络教学平台账号密码将发于学院教务办主任。
4.各教学单位在2019年7月12日前根据各教学单位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考评办法完成学院对教师的考评(附件2表2)。
5.各教学单位于6月26日至7月12日期间,组织学生对教师进行期末评价。
6.总评成绩计算办法:①当学生评价、网络课程评价、专家评价、学院评价四项成绩都有时,各项成绩权重按照0.4:0.3:0.2:0.1进行折算;②当只有学生评价、网络课程评价、学院评价三项成绩时各项成绩权重按照0.5:0.375:0.125进行折算。
三、考评要求
1.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是一项十分重要而严肃的工作,也是为教师评先、评优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提供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客观依据。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客观、公正地完成该项工作。
2.《2018-2019-2学期网络教学平台评价、学院评价表》(附件2表2)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9年7月1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估科,电子版发送至:jxpg@cdu.edu.cn
3.学校将于下学期开展学院教师考核总评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1.成都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考核办法
2. 2018-2019-2学期各教学单位教师教学任务表(表一)
2018-2019-2学期网络教学平台评价、学院评价表(表二)
教务处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