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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2020—1学期网络课程不良学习行为的处理通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8 10:56 浏览人次:

        全体学生:

        在通识选修课的网络课学习管理中,通过网络课学习平台的防作弊系统,检测到有学生存在使用刷课软件进行挂机刷课或通过非正常途径考试作弊自动完成考试甚至提前考试等不良学习的行为。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整顿本科教育教学秩序和提升课程教学质量的要求,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学习环境,同时也为警醒其他同学,现就相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不良学习记录的界定范围:委托他人进行课程学习;委托他人完成课程考试;利用第三方软件完成课程的任务点;利用第三方软件完成课程考试;利用平台bug,快速完成任务点;安装或使用“刷课”或辅助“刷课”的外挂软件进行“刷课”。

        二、对于存在不良学习记录的学生的处理:课程的学习记录清零,需重新学习;若再次出现不良学习行为,课程总评成绩记作零分,并按照《成都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不良学习行为学生名单见附件)

        三、各学院要对违规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并组织召开班级会议,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

        四、如学生对此次处理有异议,请于2019年11月1日17:00前提交书面材料到教务处申请核实。

 

 

教务处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2019年10月不良学习行为学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