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工作 > 教务信息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届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2 11:10 浏览人次:


各位毕业班学生: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成教资〔2019〕01号文件及《成都经开区教育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届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一、   申报教师资格种类: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方可报名)由成都市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由龙泉驿区教育局认定。

    二报名对象:

    1.2015年(含)以前入学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2015年(含)以前入学且“教育学”、“心理学”自考成绩合格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3.2015年(含)以前入学且通过教师资格证国家考试(笔试、免试),获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证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4. 2016年(含)以后入学且通过教师资格证国家考试(笔试、免试),获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证明”的2019届应届毕业生。 

    5.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按照社会人员认定,具体认定方式请查询“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或咨询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网址

    申请人员(含国考合格人员)于网上报名时间:4月4日--4月22日(7:00—18:00),登录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四、素质能力测试及收费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及国考合格人员可不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非师范类专业且无国考合格证的学生申请教师资格的须参加测试。测试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学校得到通知后会及时发布。非师范类专业且未取得国考合格证的申请人员每人须缴纳190元的笔试、试讲考试费(成价费〔2008〕106号),学校代收后统一向市、区级办理机构上交(参加测试的学生需填写“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并以班级为单位按汇总表顺序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由学院统一填写《2019届应届毕业生参加素质能力测试情况汇总表》附件7)。

    五、根据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只能由学校统一申报、提交申请材料(请按要求准备材料,材料不齐或有误者,上报后成都市教育局和龙泉驿区教育局均不接受其补充或更改材料)。所需材料如下:

    1.所有申请人均需以下材料: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2)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一式一份,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凡向龙泉驿区教育局申报的请参见附件5。

    (3)由学院按照学校统一格式打印的学生个人成绩单(一式一份,学院审核后签字,并加盖教务处公章)(注:此成绩单作为学生是否能够按时毕业的依据,请学院教务办认真审查学生所修学分情况,严格把关,不能正常毕业者不得申报,否则将会影响不能正常毕业学生的再次申报);

    (4)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要求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初中和高中教师资格要求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学院审核原件的真实性后签字,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后交原件)。

    (6)申请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证的交二寸本人正面免冠照三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请着正装,无底色要求,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方);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交一寸正面免冠照一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修剪整齐,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以班级为单位分类分别装到不同的档案袋内)。

    2. 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国考申请人:

    (7)“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纸质打印件一份(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3.非国考申请人:

    (8)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还须提供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一式一份,学院审核后签字,并加盖教务处公章)及在教学岗位上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学院审核原件的真实性后签字,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9)非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还需提供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自考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学院审核原件的真实性后签字,并加盖教务处公章)(A类→高级、B类→初级、C类→小学,申请时请一一对应,否则审核不过关)。

    第(8)项中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若已包含在第(3)项中,则不必单独提供,但需在个人成绩单上将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标注

    上述材料的装订顺序:按序号从小到大依次排序后装订在一起(侧面两颗钉),每一个申请人的材料在第一页的身份证复印件左上角用铅笔标注材料编号(编号规则见附件1)和学生信息(姓名、学号、班级)。

    五、申请材料的汇总、上交

    (一)申请材料的汇总

    1、请各学院严格、仔细审查学生申请材料,缺材料或材料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办理,视为申请不合格。

    2、将合格材料按以下要求进行整理、打捆:

    (1)所有材料先按初中、高中分类,再国考材料和非国考材料(师范、非师范分开)分别整理打捆;

    (2)申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打捆,申请人数少的学院可以学院为单位打捆,每捆的《2019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材料登记情况汇总表》放在最上方,材料顺序与统计表中的学生序号必须一致。

    (二)材料的上交

    1. 各学院在学生报名完成收齐并整理打捆好申请材料后,请按照附件2或附件3的格式进行汇总,统一将申请材料连同《2019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材料登记情况汇总表》(将每个班的统计表按按高中、初中分类汇总)及《2019届应届毕业生参加素质能力测试情况汇总表》于4月24日17:00前交教务处招生考试科, 同时将《2019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材料登记情况汇总表》及《2019届应届毕业生参加素质能力测试情况汇总表》的excel电子版发送到550527896@qq.com邮箱。材料提交后,一律不再受理单个学生的申请。教务处收齐材料后统一送交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及龙泉驿区教育局。

    六、教师资格证的发放: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证书办结后,由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发放;证书领取时间请在“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或官方微信查询;学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前往领取。

    2.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由学校教务处统一代领后发放给学生。

    七、注意事项: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如没按规定上传照片则网上申报无效。

    3.参加省考同学请一定根据自己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类别选择对应类别申报。

    4.由学校统一报送材料的无需学生现场确认。

    5.所有领到证书的同学将认定机构给同学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非常重要)放入个人档案袋,遗失无法补办。

    6.通过资格审查和考试的学生,若未取得毕业证,不能核发教师资格证。

 

教  务  处

                                                 2019年4月3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