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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4 16:08 浏览人次:

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修订)》(成大教〔2019〕108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级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有关规定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为2021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会计学专业乡村振兴计划班、护理学专业对口职教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在此次转专业范围内)。

(二)学生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已完成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修读并获得学分,且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60%以内(含60%)可申请转专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学生入学所属招生科类与申请转入专业所属招生科类要求不一致的;

2.招生时低批次录取专业的学生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由低学历层次专业转入高学历层次专业;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申请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者;

5.入学以来有违纪记录者;

6.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四)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可最多填报两个专业志愿,且两个专业志愿需归属于同一学院。

(五)各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20%以内(含20%);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40%以内(含40%),各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成都大学2021级各学院转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六)转专业总成绩由学生第一学期所有课程(不含校级公共选修课)成绩加权平均分和学院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各占转专业总成绩的50%。

(七)凡经审批同意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培养。

(八)凡成功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其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由于学生转专业涉及学籍基本信息更改等事宜,学校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信息平台”进行学籍信息更改,故学生在提出转专业申请前必须认真思考、仔细斟酌。在试读期满学校正式发文后,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必须前往转入专业报到学习。

(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转专业工作过程中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

二、转专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符合学校转专业申请条件且有转专业意愿的2021级本科学生,于2022年1月14日17点前登录“成都大学2021级转专业报名系统”(http://202.115.86.236/,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个人信息和拟转意向专业,认真核对后提交。

(二)资格审查

转出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22年2月16日17点前将《XX学院2021级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3)纸质及电子档报教务处学籍学位科,电子版发邮箱565024675@qq.com。

2022年2月18日前,教务处在网站主页上公示经审核符合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及志愿填报信息,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发送至各拟转入学院。

(三)学院考核

各转入学院根据公示的工作方案在2022年2月25日前完成转专业考试或考核,并将考核成绩报教务处。

(四)结果公示

教务处按照转专业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转专业名单提交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于3月2日前进行公示。

(五)学籍处理

公示结束后,申请转专业学生进入拟转入专业进行试读,试读时间两周,试读期满后如果要放弃转专业需向教务处提交放弃申请,未提交放弃申请视为确定转入新专业,教务处完成对所有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考核,有转专业意向的同学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教务处主页相关通知。转专业工作咨询电话:028-84616033,任老师、叶老师。

附件1:成都大学2021级各学院转专业招生计划

附件2:成都大学2021级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含考核方案)

附件3:XX学院2021级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