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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0 16:17 浏览人次:

一、年龄要求

原则上,在2024年8月31日前,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及以上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即能够完整指导一届及以上研究生),才可申请本次导师招生资格。

二、岗位条件

(一)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行为。

(二)对存在《成都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成大委发[2018] 16 号)中第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将视情节取消研究生本年度招生资格。

(三)申请者招生当年有主持的在研课题(主题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有独立的科研任务和科研经费),或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起至今)有较高水平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专利等),或获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四)高校教师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三、招生数量

原则上按照《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成大发[2021] 10号)第十四条执行。


成都大学体育学院

202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