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6年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根据《成都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成大委发〔2018〕16号)和《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成大发〔2021〕10号)文件精神,结合体育学科特点及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对象
计划2026年在体育学院招生的全体硕士研究生导师(含校外导师)。
二、审核基本条件
(一)年龄要求
原则上,在2026年8月31日前,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及以上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即能够完整指导一届及以上研究生),方可申请本次导师招生资格。
(二)岗位条件
1.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行为。
2.对存在《成都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成大委发〔2018〕16号)中第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将视情节取消本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3.科研方面以下条件满足其一:
(1)申请者招生近三年有主持课题(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有科研经费);
(2)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起至今)有高水平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专利、教改项目、批示等);
(3)获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4)指导研究生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篇及以上。
4.高校教师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三)招生数量
原则上按照《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成大发〔2021〕10号)第十四条执行。
三、审核程序
(一)学院制定实施细则
体育学院根据学校审核基本条件,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统筹考虑导师规模及当年研究生录取人数,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实施细则,并将实施细则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导师申请
申请人在6月29日前向学院提交《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供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
(三)学院审核
体育学院成立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小组,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对导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小组为体育学院研究生学术委员会成员,确保审核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审核过程中,将重点考察导师的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科研能力、教学水平和指导经验等方面。对审核不合格的导师,将书面通知其本人,并说明原因。审核结束后将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且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提交材料
学院将《成都大学202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和导师填写的《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cdyz@cdu.edu.cn,《成都大学202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纸质文档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7月6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
体育学院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