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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体育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30 10:08 浏览人次: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加强学院党总支对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密切党总支与党支部之间的工作联系,全面提高各支部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支部工作制度,是新形势下践行“全面从严治党”“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重要要求,是进一步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联系,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措施。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一岗双责”,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党建工作第一线,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以点带面、层层推进,不断促进全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要求

1.不断改进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密切党员领导干部与党支部之间的联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每位党员领导干部负责联系一个党支部,与所联系党支部保持经常联系和沟通,帮助和指导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3.根据党建工作新要求及人员岗位变动等情况,可适时对党员领导干部所联系的支部进行调整。

三、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职责

1.党员领导干部要及时、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及学院党总支各项工作决策,围绕党总支年度工作目标,指导各联系支部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要求开展支部工作,努力探索研究抓好党建促进学院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

2.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不定期到所联系支部参加学习、过组织生活、讲党课,协助联系支部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经常与联系党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听取他们对党建工作及学院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党员领导干部每半年到联系党支部检查工作一次,了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每半年向党总支报告联系党支部各项工作开展及深入联系点指导、调研、督查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4.党员领导干部每半年要和联系党支部领导班子谈心一次,传达贯彻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及要求,宣讲党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点评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

5.党员领导干部应参加每年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及联系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做相应点评。

四、党支部工作职责

1.各党支部应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开展工作,主动向联系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本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与所联系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工作交流。

2.各党支部组织重要学习、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时,事前应报请所联系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如因特殊情况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参加会议,支部应在会后及时向所联系党员领导干部汇报情况。

3.各党支部与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联系情况作为党支部年度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

体育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安排表 

院领导

职务

联系支部

支部书记

支部委员

黄沛

党总支书记

教工行政理论支部

张蕾

陈东、刘杰

冉建

院长

教工专业支部

吕寻金

蔺浩、罗小红

朱斌

副院长

教工公体支部

李佳

李慧军、蒋雯

张象

副院长

学生社体休闲支部

古成龙

 

吕佳

党总支副书记

学生体教支部

周平

 

 

 

        中共成都大学体育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9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