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班各位同学: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成教资〔2018〕0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届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一、申请人员(含国考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8日(7:30—23:30),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国考合格的考生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其他申请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后,还须登陆“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在网站首页右上角“教师资格登记”处进行二次登记、打印《教师资格认定告知书》,并按要求剪切、粘贴条形码。
二、成都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方可报名);龙泉驿区教育局负责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及国考合格人员可不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非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的须参加测试。测试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学校得到通知后会及时发布。非师范类专业且未取得国考合格证的申请人员每人须缴纳190元的笔试、试讲考试费(成价费〔2008〕106号),学校代收后统一向市、区级办理机构上交。
三、根据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只能由学校统一申报、提交申请材料(请按要求准备材料,材料不齐或有误者,上报后成都市教育局和龙泉驿区教育局均不接受其补充或更改材料)。所需材料如下:
1.所有申请人均需以下材料:
(1)网报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单面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按虚线将《教师资格认定告知书》上的两张条形码剪下后按要求分别粘贴在两张申请表封面左上角;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按要求粘贴好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由学院按照学校统一格式打印的学生个人成绩单,并经审核人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加盖学校教务处鲜章(一式一份)(注:此成绩单作为学生是否能够按时毕业的依据,请学院教务办认真审查学生所修学分情况,严格把关,不能正常毕业者不得申报,否则将会影响不能正常毕业学生的再次申报);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网报成功后会提示指定医院等信息),凡向龙泉区教育局申报的请参见附件5;
(5)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要求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初中和高中教师资格要求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以上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一份)(注:1该表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2应届毕业生由学生所在学院党总支出具并盖鲜章;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第8条“有无犯罪记录”处须由本人承诺“无犯罪记录”并签名、按手印);
(7)申请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证的交二寸证件照两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背面写上姓名和材料编号,粘贴在其中一张申请表封面上);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交二寸证件照一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修剪整齐,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以班级为单位分师范、非师范分别装到两个档案袋内)。
2.国考合格的申请人还需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纸质打印件一份。
3.非国考申请人:
(8)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还须提供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和在教学岗位上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9)非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还需提供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A类→高级、B类→初级、C类→小学,申请时请一一对应,否则审核不过关)。
第(8)、(9)项若已包含在第(3)项中,则不需单独提供。
第(2)、(3)、(5)、(8)、(9)项的材料上须有学院审核人签字和学校教务处公章。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教务处办理盖章事宜。
四、材料打捆及汇总表的报送
1.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请各学院将每个学生的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
2.申请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证的请各学院将每个学生的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1)、一份申请表与思想鉴定表装订在一起,(2)、一份申请表,(3)、辅助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成绩单、体检表、普通话证书复印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纸质打印件、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复印件、实习鉴定表复印件等)装订在一起,并用鱼尾夹夹住。
3.每一个申请人的材料在第一页申请表左上角用铅笔标注材料编号(编号规则见附件1)和学生信息。合格材料汇总后所有国考生材料按编号顺序单独打捆;非国考生材料按师范、非师范专业分班级打捆成册。所有材料务必于2018年4月20日17:00前,连同本学院材料目录,送教务处招生考试科(教务大厅招生考试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4. 学生报名完成并整理好申请材料后,请按照附件2或附件3的格式,于4月20日17:00前将申请汇总表发送到550527896@qq.com邮箱。
五、通过资格审查和考试的学生,若未取得毕业证,不能核发教师资格证。
六、教师资格证的发放: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证书办结后,由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发放,学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告知书》前往领取。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由学校教务处统一代领后发放给学生。请所有领到证书的同学将认定申请表放入个人档案袋。
七、注意事项:
1.参加省考同学请一定根据自己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类别选择对应类别申报。
2.由学校统一报送材料的无需学生现场确认。
3. 非师范类专业且未取得国考合格证的申请人员需填写“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并以班级为单位按汇总表顺序装入一个档案袋中。
教 务 处
2018年3月28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