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的要求,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有效期一年,凡未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畴的学生,不得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资助政策。为顺利开展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资助相关工作,根据《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精神,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工作,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各班级各评议小组评议通过,共认定393人为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院认定结果将在ISP学生综合服务平台 -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公示链接供查看
https://xsswzx.cdu.edu.cn/isp/erending_college.asp
公示期为2022年9月21日-9月27日,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于9月27日17:00之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2210古老师处反映,电话84616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