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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20 16:21 浏览人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体育学院2024年本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经过学校2024-2025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五)学习成绩优秀,未挂科或重修。2023-2024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同年级同专业位于前10%(含)。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有一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含)的,必须在参评学年度(2023-2024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含)以上表彰奖励。

我校校级表彰奖励划分为两档,第一档为学校党委或行政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校团委开展的五四表彰、“雄辩杯”辩论赛、“科创杯”、“开拓杯”等活动奖项;第二档为学校职能部门(如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团委、体委等)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

(六)未获得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七)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因今年国开行尚未放款,故不含2024年秋季学期新增贷款学生)。

二、奖学金标准

4000元/生·年。

三、奖学金名额

学校共21个名额,学院具体名额待学校公布(预计最多1名)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11月21日中午12:00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填写《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合同,成绩有一项在10%之外的需要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原件(审核通过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交至体育学院学工办,电子版发至邮箱zyq00126@126.com,完整上交以上材料视为提出申请,逾期申请视为无效。

(二)学院评审办法

11月20日-21日,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以及申请条件,受理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如果申请人员数量超过学院分得名额,将按照上年度智育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中排名百分比小从小到大的顺序,取靠前者;若智育成绩一致,取综合成绩排名百分比靠前者,若智育和综合成绩均一致,则参考贫困认定排名,取等级靠前者成绩排名百分比计算方式:智育/综合成绩排名÷年级专业总人数×100%。

(三)学校评审、公示

学校汇总各学院初审通过的名单,组织开展校级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确定名单。11月22日-28日,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资金发放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本省材料汇总后报送给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建议获奖名单在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拨付项目资金至各高校。

学校于2025年1月20日前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五、其他事项

请申请人按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未申请、未按规定申请的学生,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