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
浏览:127 评论:0 时间:2013-06-17 17:27:33 字体:【小 中 大】 【打印】 【关闭】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立德树人,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资助育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开展以“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为主题的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根据成都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都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转发<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及组织形式
我校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安排在6月17日至6月27日间进行。各学院优秀学生代表由各学院评选推荐;校优秀学生代表由学校评选后报成都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评选推荐名额
各学院至少推荐1名。
五、成果宣传
各学院要结合宣传评选活动的开展,从大力开展资助育人的角度,通过各种渠道(学院网站、微博、张贴栏)宣传本学院报送的优秀学生典型成长成才案例及此类学生群体的先进事迹。学校层面开展宣传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严格评选,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优秀学生代表必须经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开评选审定后才能推荐。
2、各学院评选推荐的优秀学生代表,必须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典型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2)和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3)。
3、各学院要在6月24日上午12:00点前前将优秀学生代表评选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处
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