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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成都市高校田径运动会暨四川省第四届大学生田径邀请赛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8-04-15 12:53 浏览人次:
1、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符合塑胶跑道比赛的比赛用鞋;参加接力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穿统一的服装方可上场比赛,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2、各参赛队应高度重视运动员的人身安全,严防突发事件出现。长距离比赛中,教练员必须在场,发现运动员身体异常应及时与裁判长联系,终止其比赛。
3、三级跳远男子起跳距离为11、13米,女子起跳距离为9、11米。
4、凡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在主席台前领奖。请各参赛队通知运动员按赛会要求配合颁奖。
   5、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各参赛单位按报名人数的五分之一,评选出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发给荣誉证书。
    6、凡对某项比赛的成绩及相关问题的抗议,应在正式宣告该项成绩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7、各参赛单位运动员报名时,附上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性别,用以制作运动员参赛证,无证不检录、不予参赛。
8、各参赛单位所有人员比赛期的财物、人身安全敬请各队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对发生的伤害事故,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定于2008年5月5日(星期 一)下午14:30,在成都大学体育馆召开领队、教练员技术会议,下午16:00在成都大学体育馆     召开全体裁判员会议,请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届时将进行裁判学习和赛前各项准备工作;发放比赛秩序册;交纳比赛保证金和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