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全体公体课任课教师:
根据2011年2月28日颁发的《成都大学体育学院公体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细则》(试行稿)第二条第三款:学生评价(100分)之规定。将从本周起对所有公体任课教师的综合教学效果进行量化评价。教学巡查人员将对每位教师不同的教学内容的教学班进行随机抽查两个班。任课教师在现场将抽到的教学班的点名册交给巡查人员,由巡查人员随机抽出该教学班的30名的学生对教师进行现场无记名打分。希望每位教师配合和支持巡查人员的工作。
成都大学体育学院公体部
201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