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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体育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04 19:51 浏览人次:

按照学校关于《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办法(试行)》及教务处《关于开展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

   组长:冉建

   成员:黄敏、张象、赵祥、杨力源、余文禄、许杰、陈璐、申俊瑛

   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遴选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推免生资格及材料审核、综合评价和遴选推荐、受理本学院遴选推荐工作异议、配合调查和处理违规违纪行为等。

   (二)材料审核鉴定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

     组长:冉建

     成员:李欣、张象、赵祥、吕寻金、许杰、蒋晓薇

     职责: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发明专利等进行严格审核鉴定并组织公开答辩,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学生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交教务处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发明专利等,须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及公示的成果,不得纳入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三)监督组

   组长:黄敏

   成员:唐迅

   职责: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二、推荐对象及推荐条件

(一)推荐对象

本校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方式)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国家政策不予推免的学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表现优良,无尚未解除的纪律处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三)学业条件

1.学分条件。推免工作当年春季学期正常期末考试成绩统一录入后,修读并获得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全部应修学分。

2.成绩条件。学分条件规定学年(学期)内,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专业推荐对象基数的前20%(含),课程成绩计算采用首次获得的成绩。

3.外语条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365分及以上,或大学外语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46分及以上。

三、专业推免名额及候补人选名额

按照学院应届拟毕业本科学生人数、上届本科生升研率、研究生培养工作开展情况、专业优势等因素,学校下达给我院202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名额为9名。经研究,我院2027届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本科专业

推免名额

候补人选名额

备注

体育教育专业

4

2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3

2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休闲体育专业

2

1


合计

9

5


特别说明

各专业的推免生名额数之和不得超过学校下达学院推免生名额总数,候补人选人数按各专业推免生名额数的50%计算(计算结果不足1人的按1人计)。

四、选拔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由学院工作小组进行综合测评,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测评成绩相同,按学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推荐。

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 = 学业成绩×90% + 综合能力×10%

(一)学业成绩计算方式

学业成绩采用百分制,采用学校遴选推荐工作办法“学分条件”规定学年(学期)内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

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成绩=Σ(某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总学分

根据《成都大学课程成绩管理办法》(成大教〔2024〕62号),如果某课程的原始成绩采用的是五级制,则按照以下对应规则转换为百分制分数后再纳入上述计算公式计算。

五级制成绩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百分制成绩

95

85

75

65

55

(二)综合能力计分方式

综合能力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和突出优秀表现。学生在大学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学校认可的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以及获得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作为加分指标纳入综合能力计分。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只认定学生本科阶段以成都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认定范围。高水平竞赛获奖只认定学生本科阶段以成都大学为参赛单位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学生以成都大学为专利权人且本人为第一发明人获得的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发明专利,可纳入测评。学生在某一加分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具体计分方式详见《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办法(试行)》中附件1《成都大学推免生遴选推荐综合测评办法》。

五、推免工作流程及日程安排

序号

推免工作流程

主要内容

截止日期

负责人/部门

1

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学工办提交《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学生自行下载,具体下载方式见教务处官网链接https://jw.cdu.edu.cn/info/1043/12423.htm附件《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办法(试行)》中附件3申请表)

9月5日-7日

学工办

陈老师

综合能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2

学院资格审查及拟推荐名单院级公示

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

9月8日

学院党委

学业成绩

院工作小组

综合能力

院学术委员会

资格审查情况及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得纳入推免。

院工作小组

确定拟推荐名单

9月8日

院工作小组

学院官网公示

9月8日

院工作小组

3

学校审定

通过初选并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由学院报学校领导小组审定。

9月10-11日

校遴选推荐委员会

4

校级公示

经学校遴选推荐委员会审定后的推荐名单,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需变动,须另行公示7日,并对变动内容作出说明。公示期结束,不再进行递补工作,由教务处上传推荐学生名单。

9月12日-18日

教务处

5

注册报名

学生开始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

9月19日

教务办申老师通知

学生本人

6

填报志愿

通过学校审定的推免生,通过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9月21日-10月18日

六、管理监督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亲属(含非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校推免,应主动向教务处报备并全程回避。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在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学院及时将相关情况向教务处备案,并在综合测评中加强监督和管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二)严处失信不端和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推免生后期管理。学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最后一学年的培养、管理和指导工作。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继续努力学习,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圆满完成本科学习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2.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

(四)畅通信访申诉渠道。为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学院设立申述和举报电话:

体育学院学工办申诉电话:028-84616691

反映违纪违规情况的信访举报电话:028-84616700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获得推免生资格者,由学校统一将名单上报到教育部规定的管理平台。同时,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管理平台中自行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等流程。

(二)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免生取得资格后自愿到其它学校就读的,由本人自行联系,教务处负责出具相关证明。


成都大学体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6.9.4


一审:许杰

二审:张象

三审: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