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校篮球代表队以及幼儿体育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现需在风雨球场采购配置3.5间活动板房。活动板房总建筑面积476.92平方米,其中3间(建筑面积432.06平方米)分别用作篮球队功能用房;0.5间(建筑面积44.86平方米)用于补充少儿体育中心功能用房。特面向全社会采购一名合格供应商完成本次采购工作。
一、招标活动组织人
成都大学体育学院。
二、招标活动组织人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2025号。
三、项目内容概况
(一)采购内容:风雨球场板房采购项目,详细的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二)服务期限: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安装、调试及投入使用。
(三)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配套服务等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必须符合本项目比选文件和供应商比选申请文件所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技术、质量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来源必须合法,且货物须为经检验合格的最新批次全新货物。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需包装完好,若开包检验中发现有诸如规格型号或质量等与比选文件要求不符,或包装物本身的缺少和损坏,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交货时间延误,比选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四)服务地点:成都大学校内,具体地点以比选人指定为准。
(五)质保期:质保期为货物经比选人验收合格且投入使用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问题,比选申请人应予以维修或更换。
(六)资金情况: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38523.36元,资金情况已落实。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除前述采购活动之外关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十一)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比选。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成都大学体育学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11月9日至2026年11月10日09:30-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比选申请人将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2011216308@qq.com。报名资料待比选人审核通过后,比选文件将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邮箱。
七、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30-10:00时(北京时间)。
(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0:00时(北京时间)。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大学体育学院(第二教学楼办公区)。
注:1.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2.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本次比选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评审时间:2026年11月12日10:00时(北京时间)。
(二)评审地点:成都大学体育学院(第二教学楼办公区)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4616678
相关规定: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提前关注成都大学入校规定,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进校准时参与比选造成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成都大学体育学院
2026.11.6